认购须知指南

日期:2013-05-27 / 作者:admin

欢迎阁下购买本公司开发的物业,为了您对本物业认购程序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在购买前,请仔细阅读本认购须知。如阁下有任何不明白之处,请向所关注项目销售中心置业顾问咨询。

一、购房须知

1、 购买本公司开发的物业,均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发给《房屋所有权证》,确认房屋的产权属购买者所有。购买者拥有房屋产权证后,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有依法买卖、出租、继承和转让的权利。

2、认购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须提供用于办理合同备案或银行按揭等个人真实、完整的资料。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办理房产证、办理银行按揭等有关手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均按南宁市政府部门的相关标准执行。

二、 认购程序

1.认购方在选择盛天开发的物业时,必须仔细阅读《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认购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范本及补充协议。仔细阅读楼书、《户型单张》、《按揭指南》、所认购物业的平面图和本《认购须知》等相关购房资料,选定所要认购的楼宇,并选定付款方式。

2.确认双方约定条款后,交纳购房定金并同时签订《认购协议书》。

3.认购方申请银行按揭的,由出售方安排时间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认购方须于签订《认购协议书》之日起七日内按出售方通知在指定地点办理按揭手续,且凭银行初步审核确认单前往销售中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和办理银行按揭的资料。

4.如认购方不按《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期限支付房款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视为认购方违约,自动放弃认购权,自认购方违约次日起出售方有权对认购方定购的房屋另作处理,定金不予返还。

5、购房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2)按揭付款:签订合同时缴纳购房首期款,余款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知

买受人缴纳首期房款,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携带下列文件资料:

(1)《认购协议书》原件;                     

(2)认购定金收据(客户联原件)及POS单;                           

(3)认购人(买受人、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原件及户口本原件、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或未婚证明原件或离婚未再婚证明原件或离婚证原件);

(5)房产局查档证明原件(非南宁市区及非南宁市六县居民需提供南宁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6)银行面签单(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认购方认购后需带齐按揭资料到银行办理按揭,凭银行面签单回销售中心交首付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提供用于办理合同备案或银行按揭的个人资料需真实、完整)

四、购房及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下列费用为税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收取,仅供参考,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1、契税:第一套:普通住宅90㎡以下(含90㎡)为总房款的1%,大于90㎡小于144㎡为总房款的1.5%;非普通住宅(144㎡以上,含144㎡)为总房款的3%;非住宅为总房款的3%。

第二套: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不论面积大小,均按总房款的3%计缴。

2、房产局预告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按揭客户须缴纳);

3、房屋专项公共维修资金:无电梯:55元/㎡;有电梯:77元/㎡(按建筑面积计算)

4、查档费:60元/套;

5、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6、管道燃气初装费:2300元/套;

7、印花税:5元/本;

8、工本费:10元/本;

9、银行按揭贷款《房屋所有权他项权证》所需费用:10元/户;

10、非住宅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

以上费用为南宁市相关部门收取,所列收费标准仅供参考,最终以手续办理时相关部门确定的标准为准。

银行按揭程序及费用按银行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详见《按揭指南》。

五、 注意事项

1、详细物业图则以南宁市有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图为准。

2、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有署名业主须亲自到场签署。若业主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则须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第三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持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3、在认购方取得所购物业的房产证以前,认购方不得办理更名或转让房产权益。

4、物业管理收费按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

5、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盛天所有,相关数据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2013-1月